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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婚前,父母全款给他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他个人名下。
结婚后,他立遗嘱:这套房全部留给自己弟弟,不给妻子。
妻子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起诉要分房。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判决结果:
房子是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他有权独自处分,遗嘱有效,妻子无权分割。
实用提醒:婚前财产、父母单独赠与的财产,属于个人独一份,可以自由立遗嘱,不用配偶同意。
以欺诈、胁迫手段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民法典第1143条)
刘大爷病重卧床,大儿子天天守在床边威胁:
“你不把房子全给我,我就不给你治病。”
刘大爷无奈,按大儿子意思立了遗嘱。
小女儿得知后,在老人清醒时录下真相,老人去世后起诉。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143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判决结果:
有录音、证人证明遗嘱是被迫所立,法院认定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平分。
实用提醒:遇到威逼利诱立遗嘱,一定要录音、留证、找社区/报警,被强迫的遗嘱法律不认。
代书遗嘱见证人是亲戚,直接无效(民法典第1135条)
王大娘不识字,让侄子代笔写遗嘱:房产归小儿子。
在场只有侄子、侄媳妇、小儿子,写完大家都签了名。
王大娘走后,大儿子不认,起诉到法院。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135条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
判决结果:
侄子、侄媳妇、小儿子都有利害关系,见证人不合格,代书遗嘱无效。
房产按法定继承,兄弟俩平分。
实用提醒:代书遗嘱最容易栽在“见证人”上,一定要找邻居、社区工作者、律师这种无亲属关系的人。
写在最后
法律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保护我们的盾牌。懂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的必修课,不用精通所有法条,只需牢记这些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就能在权益受损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也不要忍气吞声,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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