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离婚协议签了三个月,发现对方藏了房产能反悔吗?
小编回答: 可以要回来。
签了才三个月,还在一年的反悔期内,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九条,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你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方故意藏房产,这属于欺诈,法院是支持撤销的。
不过光说藏了不行,你得拿出证据,房产登记信息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还贷记录这些都要尽量收集,证据越扎实,法院越好判。
其实就算过了一年也不用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这个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的那天开始算。
还有就是,对方藏财产这个行为本身,法院在重新分割的时候可以对他少分甚至不分,所以赶紧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建议找个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帮你把把关,各地法院在证据采信上可能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