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生前一碗水,胜过死后一堆纸。”
朱某5老人无儿无女,外甥女黄某照顾了她四年,签了遗赠扶养协议。老人车祸住院后,家属们对治疗方案各执一词,最后黄某签了放弃治疗书。老人去世后,平时不见踪影的侄子女们全冒出来了,要抢遗产。
法院的判决很清醒: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拒绝治疗不等于杀人,遗产归黄某。
为什么?
因为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持续的、自愿的扶养关系,而不是事后冒出来的“亲戚身份”。黄某付出了四年照料,老人自愿把财产给她。那些侄子女们,老人住院时他们“不能形成一致意见”,老人死了却来争遗产——法院不惯着这种毛病。
作为女律师,我想给所有考虑养老问题的老人及其家属几条建议:
第一,如果你没有子女,或者担心子女靠不住,遗赠扶养协议是最好的工具。找一个你信任的人(可以是亲戚、朋友,甚至邻居或组织),签一份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对方负责你的生养死葬,你去世后,你的财产归对方。这份协议一旦生效,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谁也抢不走。
第二,协议最好去公证处公证,或者找律师、法律服务所见证。本案中协议就是在法律服务所见证下签的,增加了证明力。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老人去世后死无对证,很容易被推翻。
第三,关于放弃治疗的争议,法院的立场很明确:家属在医疗决策中的不同选择,只要不是出于故意杀害的恶意,就不能被认定为“丧失受遗赠权”。医学决策本身充满不确定性,法律不会事后苛责家属。但要注意:如果你为了尽快继承遗产而故意拒绝合理治疗,那就另当别论了。本案中,黄某并非恶意,且其他家属也意见不一,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原告。
第四,如果你是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如子女),不要以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你就可以甩手不管。法律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不免除法定赡养义务人的义务。如果你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照样可以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