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资产传承中,房产赠与是常见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在亲属之间,其税费政策有明确的优惠与规范。本文将结合现行政策,对亲属间房产赠与的相关税种进行专业解析,帮助您清晰了解免征与需缴纳的税费项目。
一、三大税种免征,大幅降低赠与成本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亲属间房产赠与,可享受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免征优惠。
1. 增值税及其附加:全额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以下受赠人的,免征增值税:
• 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政策说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符合上述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对应的附加税费同步免征。
2. 个人所得税:特定情形免征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 土地增值税:无偿赠与不征收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处的“赠与”包含两种情形:
•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
•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
二、两大税费需依规缴纳,明确计税规则
亲属间房产赠与并非所有税费均免征,以下两类税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计税规则如下:
1. 印花税:双方均需缴纳,可享减半优惠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时,赠与方与受赠方双方均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 = 核定价格 ÷ 1.05 × 0.25‰
• 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符合条件的主体可叠加享受该优惠。
2. 契税:受赠方需全额缴纳,计税依据明确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无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由受赠方缴纳契税。
• 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 = 核定价格 ÷ 1.05 × 3%
三、重要提示
1. 上述税费政策均以符合“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赡养关系”的赠与为前提,非亲属间赠与不适用免征优惠;
2. 计税价格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实际操作中需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部门的口径执行;
3. 赠与房产后续再转让时,税费政策与普通二手房交易一致,受赠方需提前了解后续转让的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