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房产赠与约定(性质:夫妻财产约定,非典型赠与,与一般赠与相比的差异,清算规则)的审判思路|中国应用法学 刘璀、王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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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产赠与约定(性质:夫妻财产约定,非典型赠与,与一般赠与相比的差异,清算规则)的审判思路|中国应用法学 刘璀、王泉红房产赠与 撤销赠与 夫妻约定财产制 撤销权 房屋登记
【夫妻间房产赠与约定的审判思路——《民法典》第1065条、《解释(一)》第32条及《解释(二)》第5条体系化解释及适用】
来源:《中国应用法学》——法官办案心得
作者:刘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王泉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立案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践行张军院长2024年12月10日第二次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调研座谈时提出的“四有”要求,形成深耕“应用”领域的办刊特色,落实好张军院长“既要注重高端,更要善于发现一线法官结合实际形成的更具实践性、针对性的研究成果,培养法官应用法学研究能力,储备理论人才”的要求,《中国应用法学》微信公众号在刊发纸质期刊文章外,开设“法官办案心得”栏目,征集法官的办案心得予以刊发。“法官办案心得”栏目的开设,将为广大法官提供思考、交流、学习的平台。(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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