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又离婚,房子怎么分?
小编回答:加了名不等于对半分。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法律上算一种赠与行为,房子从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点没问题,但很多人以为加了名离婚就能分一半,这是个误区。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一方把婚前房产登记到双方名下,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有没有共同子女、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当初加名的目的这些因素来判,如果婚姻时间比较短,给予方又没有重大过错,法院可以判房子归原来买房的那一方,再根据情况给对方一笔折价补偿。
实际判例中,有婚姻存续十多年的,法院判补偿对方房屋市值的20%左右;也有结婚时间短没孩子的,同样只补偿了大约20%,所以补偿多少,跟你们的具体情况关系很大。
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这些材料,各地法院裁量标准可能不同,具体怎么分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