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面对亲人离世、房产继承时,第一反应都是“先去公证处公证,还要做房产评估”。听中介说、听旁人传,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的费用,仿佛成了房产继承的“标配门槛”。不少普通家庭拿着亲人留下的房子,却被这一笔笔费用拦在门外,无奈感叹“老百姓真的很难,处处都是坑”。但你不知道的是,早已有一条更省钱、更省心的路,藏在政策里被大多数人忽略了。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几乎成了大家默认的规则。想要把亲人留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得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还要做房产评估,公证处按评估价的比例收取公证费。
一套市值百万的房子,光是公证费加上评估费,就要几千甚至上万元,这笔钱对很多工薪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大家一边对着亲人留下的房子红了眼,一边对着公证费用皱起眉,总觉得“继承自己家的房子,怎么就这么难?”
可事实是,早在多年前,国家就已经取消了继承房产的强制公证要求。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根本不需要必须去公证处花钱公证,你只需要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走“非公证继承”的流程,就能完成过户,拿到和公证继承一模一样的房产证,法律效力没有任何区别。
而办理住宅类房产的非公证继承,登记费只需要80元/件,就算多一本证书,也只需要加10元工本费,总成本基本在100元以内,和动辄几千上万的公证费比起来,直接省下了90%以上的费用。
这不是什么小众的“漏洞”,而是全国通用的政策红利。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早已开通了“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专窗,只要你的家庭内部对房产继承没有争议,材料齐全,办理流程比想象中还要顺畅。
一、非公证继承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
核心材料主要包括这几样,一样都不能少:
1.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或者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都可以;
2. 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房产证,确认房屋的权属信息;
3.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用来核实继承人的身份信息;
4. 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你和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关系的材料,比如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单位人事档案里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5. 继承相关的补充材料: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带上遗嘱原件;没有遗嘱的,全体继承人可以签署一份《继承协议》,明确房产的分配方式;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二、办理流程其实很简单,照着做就行
1. 全体继承人到场申请: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能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可以不用到场;行动不便的继承人,还可以申请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2. 配合核验与询问:工作人员会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询问继承相关的情况,所有继承人需要如实回答,并配合做《询问笔录》;
3. 审核登簿与发证: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系统里完成登簿,随后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整个流程走完,只需要缴纳80元的登记费。
很多人担心,不公证的继承,会不会有什么隐患?其实完全不用。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继承关系真实合法,和公证继承一样,都能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法定继承的房产,还免征契税、个税和增值税,除了登记费,几乎没有其他额外支出。
为什么这么多人还在花冤枉钱?说到底,还是信息差。很多人只听过“必须公证”的旧说法,不知道政策早就变了;还有的中介、代办机构,为了赚取高额的代办费和公证相关的提成,故意不告诉大家这个省钱的方法,让不少家庭多花了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钱。
亲人留下的房子,本是一份念想,不该被高昂的费用和复杂的流程,变成压在家人心上的负担。下次再遇到房产继承的问题,别再急着去公证处了,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问一问,看看自己能不能走非公证继承的流程,80元就能搞定的事,何必花几千上万去踩坑呢?
💡 小贴士:不同地区的办理细节可能略有差异,办理前可以先拨打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电话,咨询清楚材料和流程,避免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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