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从提高贷款额度、加大人才支持、优化二套房贷款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调整,旨在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贷款基准额度全面提升
新政取消了新房与二手房之间的额度差异,实行统一标准。
单方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此前新房80万元、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由新房110万元、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二、人才购房贷款支持力度加大
经省级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A至E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值得关注的是,该上浮政策可与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既有上浮政策叠加执行,意味着符合多项条件的人才家庭将获得更为可观的贷款空间。
三、二套房贷款条件同步放宽
“存贷挂钩”机制中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2倍,单方缴存的保底贷款额度由30万元升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由50万元升至70万元。
我们认为,此次调整力度较大、覆盖面广,尤其是新房与二手房额度并轨、人才政策叠加等举措具有较强的政策创新性,该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将对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市县中心、受委托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80万元和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二、加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对经我省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人才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现行多子女家庭(上浮2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上浮10%)、保障性住房(上浮10%)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执行。
三、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
将二套房“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2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四、借款人最终可贷金额在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根据借款人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核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本通知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