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朋友说:“房产过户给子女,最好的办法,不是继承.聪明的做法,是直接在证加孩子名字.”
我姑前年想把房子过户给我表弟,去问了律师,律师说继承最省钱但麻烦,等你去世了你儿子才能办手续,还要公证、继承权证明、其他继承人放弃,折腾下来大半年,而且万一你走了以后你儿子跟儿媳妇闹离婚,这房子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能分一半。我姑一听吓一跳,说那可不行。
律师说不如现在就把你儿子名字加上,花个几千块过户费,房子变成你们俩共有,以后你走了,你儿子自动继承你那部分,不用再办啥手续,而且这房子是他婚前财产,离婚儿媳妇分不走。我姑听了立马去办了,花了六千多过户费,现在房产证上写着她和我表弟两个人的名字。
我姑回来跟我说,六千多块买了个踏实,不用以后麻烦,也不用担心儿媳妇分房子。我觉得她这个钱花得值,省了以后一大家子扯皮。律师朋友说很多老人不知道这个,等走了以后孩子办继承跑断腿,还容易闹矛盾。
朋友们,你们家的房产证加孩子名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