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夫妻一方在婚内擅自处分共同房产 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小编:先看两个关键点
共同房产属于重大财产事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私自卖房、过户、抵押,不是只看你知不知道,还要看这套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交易相对人是不是善意,这里要分清,不是一卖就当然无效,也不是不知情就一定能追回。
真要细说,各地裁判差异多半卡在善意判断:买受人是否知道婚姻关系,价格有没有明显异常,中介和买受人有没有做基本审查,有没有你的授权或事后追认,房本登记在谁名下,很重要,但不是唯一标准。
自己先对应证据,把结婚时间、购房合同、出资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聊天记录、授权材料、价款流向先固定好;后面可围绕处分效力问题,或在共同财产分割时主张对擅自处分一方作不利处理,我不是律师,只是把公开规则翻成大白话,具体以本地法院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