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未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多年后一方能否起诉法院确认房屋共有并要求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房产,仍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起共有物分割或确权诉讼,请求确认共有份额并依法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需提供离婚协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