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煦光律师跟你说点实在的·第十二篇·新专题
一、一个很常见的场景
你买了一套二手房,住了几个月,突然收到城管通知——说房子有违建,限期拆除。
你懵了。
买房的时候中介没说,原房主也没提。你现在才知道:原来原房主在阳台上搭了个封闭阳光房,或者在院子里加盖了一个小屋——这些都没办过规划许可证。
现在行政机关找上门了,要你拆。
这时候你心里肯定有几个问题:
二、先搞清楚法律上的关系
这个场景涉及两个法律关系,要分开看:
第一个关系:你和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法)
行政机关认定这个房子有违建,要求限期拆除。不管这个违建是谁盖的,现在的房屋产权人和占有人是你,所以行政机关找的是你。
这个关系的处理办法,就是我们前面八篇文章讲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审查、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知识完全可以复用。
第二个关系:你和原房主之间(合同法)
你和原房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他卖给你的房子存在违建问题。他没有告诉你这件事,可能构成违约。
这个关系——才是这一篇要讲的重点。
三、原房主有没有义务告诉你?
有。
房屋买卖合同里,卖方有义务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约定,并且没有隐瞒重大瑕疵。
违建问题属于重大瑕疵——因为它可能导致:
根据《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与房屋相关的重要信息。 违建问题显然属于重要信息。
如果原房主没有告诉你,他可能构成:
四、你能主张什么权利?
如果原房主隐瞒了违建情况,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主张一:要求降价(减少价款)
违建导致房屋的价值下降,你可以要求原房主返还相应的价款。具体降多少,可以按以下方式计算:
房屋实际价值 = 合法建筑部分的价值 - 违建部分的价值 - 拆除费用 - 可能面临的罚款
主张二: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你因为违建问题实际支出了费用,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
主张三:解除合同(最极端的情况)
如果违建问题非常严重——比如主要建筑都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你可以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原房主退款并赔偿损失。
实践中用得最多的是主张一和主张二——解除合同对双方影响都太大,法院也会慎重考虑。
五、真实案例参考
案例:(2024)沪0110民初727号
王某购买了一套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原房主胡某未经审批搭建的建筑。行政机关认定该建筑为违建并责令拆除。
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原房主,主张原房主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违建情况,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审查了:原房主是否在交易时告知了违建情况、违建对房屋价值的影响程度、买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等因素。
这类案件的要点:
- 原房主有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房屋不存在违建"——如果有,违约更明显
- 买方在看房时有没有注意到违建的存在——如果明显可见,买方可能被认定"应当知道"
案例:(2024)川01民终26346号
戴某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涉及开发商承诺的花园/露台等在实际交付时存在违建问题。这类"买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交房时变样了"的情况,在新建商品房中也经常出现。
六、关键在于证据
打这种官司,证据决定一切。下面这几样东西很重要:
七、这篇的核心
原房主隐瞒违建卖给你,在法律上他是有责任的。
你可以要求他降价、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他刻意隐瞒且情节严重,甚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没有告诉你。
所以如果你正在经历这种事,第一步:把合同翻出来,看看上面有没有写关于违建的条款。 第二步:收集证据,包括城管的拆除决定书。 第三步:找律师评估,是要求降价还是要求赔偿。
下一篇预告: 原房主留下的违建,行政机关找上门了——你作为新业主,怎么应对?
注:本文引用的案例来自公开裁判文书库(元典数据库),案号已做模糊处理。具体情况因人而异,遇到问题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