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有房产自用和出租分别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有什么区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自用房产(企业办公 / 生产自用)涉及税种 & 税率计税公式:年房产税 = 房产原值 ×(1 - 本地扣除比例 10%~30%)×1.2%(全国税率固定 1.2%,扣除比例各省自定,多数省份 30%)
包含地价:土地成本必须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关键易错点)
地下房产:工业用房按原价 50%~60% 算原值;商业用房 70%~80% 算原值再计税
按房屋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当地定额税额(元 /㎡・年),市区 / 县城 / 建制镇分级,自用、出租均要缴纳,税率不变
房产按期计提折旧,折旧费用税前扣除,减少企业所得税计税基数(一般 25%,小微优惠 5%/10%)。
出租房产(对外收租金)涉及税种 & 税率(全税种)房产税(从租计征,税率 12%,计税基数:不含增值税租金)常规非住宅出租:年房产税 = 不含税年租金 ×12%
优惠: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居住用),
房产税减按 4%;保障性租赁住房同 4% 优惠
免租期规则:免租期间不按租金计税,按房产原值 1.2% 从价缴房产税(重大易错)
备注:不动产异地出租需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发票备注必须注明房产详细地址
城建税:市区 7%、县城 5%、乡镇 1%;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小规模可减半征收。
按租赁合同含税总租金 ×0.1%(千分之一),签约一次性缴纳,出租、承租方双方均缴
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房屋折旧、维修费、附加税费税前扣除,剩余利润按 25%(小微企业优惠)缴企税;跨年预收租金可分期分摊计税。
出租汇总:房产税 + 增值税 + 附加 + 印花税 + 土地使用税 + 企业所得税
举例直观对比(原值 1000 万,当地扣 30%;年不含税租金 80 万,一般纳税人简易 5%)
全年自用房产税 = 1000×70%×1.2%=8.4 万;仅土税 + 房产税
全年出租房产税 = 80×12%=9.6 万;增值税 = 80×5%=4 万 + 附加 + 印花税 + 土税
1、自用转出租:出租次月起由从价改为从租计税;出租退回自用:停用次月恢复从价,月度切换分段计税(如 1-5 月自用、6-12 月出租,两段分开算房产税)
2、一栋房屋部分自用、部分出租:分开核算面积 / 原值,自用从价、出租从租分别计税,不能全按一种方式
3、电子税务局税源必须变更:先修改从价税源的 “出租原值 / 面积”,再新增从租税源,不可直接新增从租不报从价变更
合同约定免租(前 3 个月免租金):
免租月份按房产原值 1.2% 缴房产税,
不能零申报房产税(稽查高发风险)。
无偿借给关联方 / 第三方使用:
使用方按房产余值代缴 1.2% 房产税,不能免税,
不属于出租免税范畴。
1、营改增后:从租计征房产税租金不含增值税,价税分离后计税,不可含税算房产税
2、自用房产土地价款必须并入房产原值缴房产税,只算房屋造价漏地价会被补税 + 滞纳金
租赁合同分开列明租金、物业费:物业费不交房产税,只租金计征房产税,分开签订 / 列示可节税;打包统一收费全额计征房产税;
租赁发票备注栏必填房产地址,不合规发票承租方不能抵扣进项,出租方有稽查风险。
1、小微企业:附加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2、向个人出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产税 4%、增值税可按 1.5%(住房租赁企业),留存项目认定书备查。
闲置空置未自用、不出租:按自用从价 1.2% 缴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空置≠免税;只有经审批困难减免才可申请减免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