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近期在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无证房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已记账无证房产权属缺失、未记账无证房产账外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已记账无证房产:账有实有、权属悬空。部分房产虽已入账核算、纳入资产台账,但长期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形成“账有证无”状态 。成因多为历史遗留:早期建设手续不全、调拨划转资料缺失、用地规划不合规等,导致无法正常确权 。此类房产存在权属争议、处置受限、资产贬值风险,且易因产权不清引发纠纷,埋下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二是未记账无证房产:账外游离、监管失控。部分房产因历史清查不彻底、移交手续不全、新建未转固等,未纳入单位账簿与资产系统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该类房产多为老旧办公用房、附属用房或临时建筑,因无产权、无台账、无监管,易出现擅自出租、出借、处置或闲置浪费,租金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
三是共性根源:管理薄弱、整改滞后。主要是资产清查不深入,未定期开展全面盘点,账实核对流于形式,底数不清 ;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产权管理与会计核算脱节 ;历史问题整改难,跨部门协调不足,资料补全、确权办证推进缓慢。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分类梳理已记账、未记账无证房产,建立台账,标注面积、坐落、成因、使用状态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一物一卡 。
二是分类施策,规范确权:对已记账无证房产,梳理历史资料,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容缺办理、证缴分离、权属备案等方式分批办证;对权属清晰但暂难办证的,先确权备案,后续完善手续。对未记账无证房产,按规定评估入账或按名义金额(1元)入账,纳入统一监管。
三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产权管理、清查盘点、核算入账、出租处置等流程,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资产核查,杜绝新增账外资产;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整改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