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最终驳回了亲属们的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为何支持了刘先生?
关键点一:签订协议时,老人有行为能力吗?
亲属们最大的杀手锏是:主张王奶奶从2017年就“犯糊涂了”,签协议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法院调查后发现:
•2017年签订协议时,医院诊断只是“疑似”,未经精神卫生中心确认
•2021年:王奶奶已近90岁,才被法院特别程序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多个司法鉴定机构都表示:无法根据现有资料出具鉴定意见
法院认为:
“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与否的认定直接关乎自然人基本民事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在欠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意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审慎判断。”
关键点二:刘先生真的照顾老人了吗?
亲属们还质疑:刘先生用的是老人的钱给自己家用,根本没尽到扶养义务!法院查明:
•王奶奶自己主动把存单、银行卡、密码交给了刘先生
•44万元的存款处置,王奶奶事前就告知过亲属,当时无人反对
•就医记录显示:2018年至2021年间,刘先生陪同看病配药近70次
•王奶奶的后事也由刘先生操办
法院认为:
“无论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本案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都不当然要求义务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来赡养遗赠人。在老人自行将银行卡、密码交付给刘先生且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上述事实不构成否定刘先生已尽到扶养义务的理由。”
关键点三:尊重老人真实意愿
判决书中有一段特别温暖的表述:
“对于不喜欢住养老院、不愿意搬离房子与家属共同生活的王奶奶老人而言,与刘先生建立遗赠扶养关系,只是其为自己安排生前照顾和死后财产处分的一种方式。这种法律关系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并未超过老人当时的理解和认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