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阿姨早年离婚后,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儿子拉扯长大。老房征收后,她用全部征收补偿款买下一套使用权公房,后续又转为产权房,登记在自己和儿子两人名下。
儿子结婚后,小两口再三向胡阿姨承诺会好好赡养她、为她养老送终,提出希望把房产证上胡阿姨的名字去掉。出于对儿子的信任,胡阿姨二话没说,就将自己名下的产权份额全部赠与了儿子。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产权变更没多久,儿子就将整套房屋转到了儿媳一人名下,随后又卖掉这套房子,在松江另购了新房,产权依旧登记在儿媳名下。
起初,儿子儿媳还给胡阿姨留了一间卧室居住。可等胡阿姨的积蓄慢慢被掏空后,两人的态度急转直下,直接将她赶出了家门。
后来胡阿姨再婚,老伴为了让她有地方住,出资20万元,加上儿子儿媳添的一部分钱,在花桥又买了一套房,房子依旧登记在儿媳名下。一开始儿媳提出,要住可以,得交租金。胡阿姨交了租金,可没过多久,就连交租金也不被允许入住了。
一套房、两次赠与、三次被赶,胡阿姨倾尽半生心血换来的房产,最终却让自己陷入了 “无房可住” 的难堪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