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
⭐云南宁蒗农村商业银行
1.业务启动:卖方确认买方,买方向经办行申请贷款,经办行开展尽职调查并预审准入。
2.签署协议:买卖双方签订《带抵押转让协议》,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
3.资金监管:买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纳入公证处资金监管。
4.合同签订: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经办行完成贷款审批并签订借款合同。
5.抵押前置:经办行办理抵押物出质
(1)委托公证:买卖双方办理委托公证,授权经办行代为办理过户登记。
(2)三合一登记:经办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解押、新抵押同步登记。
6.权证交付:不动产中心办妥抵押登记后,抵押物入库后安排贷款发放。
7.资金闭环:贷款资金用于归还卖方原贷款,业务结束。
⭐农行宁蒗县支行
Step 1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
Step 2 买方到农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 卖方同步申请“带押过户”→银行审批 → 签订三方协议 → 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
Step 3 买卖双方 + 农行共同到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 三项业务并联办理(一次性完成):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户给买方)
● 新抵押权设立登记(买方抵押给农行)
● 原抵押变更/注销登记(卖方抵押解除)
↓
Step 4 农行发放贷款 → 监管资金划转→ 优先结清卖方原贷款,剩余尾款划入卖方账户
↓
Step 5 借款人按期还款 → 贷款结清 → 正式撤销抵押
⭐邮储银行宁蒗县支行
1.交易前置准备:买卖双方签房屋交易合同+《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业务申请承诺书》附件1。
2.卖方向原贷款机构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3.原贷款机构5个工作日内审核出具《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提前还款同意书》附件2。
4.买方向新贷款机构提交购房贷款申请。
5.新贷款机构5个工作日内:(1)与市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委托担保合同。(2)办理合同公证。(3)完成贷款审批,出具《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贷款审批通知书》附件3。
6.四方共同签约,签署《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业务协议》附件4。
7.新贷款放款至协议过渡账户,按约定结清卖方原贷款。
8.联合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办理:原抵押权注销+产权转移+新抵押权登记。
9.业务办结。
⭐同一银行内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以各机构具体表格为主;跨机构办理“带押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所示。
附件1: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业务申请.docx
附件2: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提前还款.docx
附件3: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贷款审批.docx
附件4:丽江市跨机构“带押过户”业务协议.docx
⭐宁蒗县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相关联系人
宁蒗县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相关联系人.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