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套路贷”陷阱!房产挂名抵押,这笔巨债谁来背?
2026年6月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本次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金融安全无小事,防范风险记心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期间,市检四分院发布金融安全防范小贴士,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下,房产“挂名抵押”型套路贷频发。不法分子精准拿捏一些人贪佣金、重人情、急用钱、利息高等心理,通过签阴阳合同、截留资金、恶意违约等手段设局,将其名下的私有房产进行抵押,从而套取出大量资金。这类骗局不同于普通金融借款,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犯罪。如发生民事纠纷,贷款人将最终承担债务转嫁、房产被拍卖的风险。
中介佣金利诱型——有偿房产挂名,白纸协议抵不过法定债务
市民郑某个人无贷款需求。某房产中介公司高薪招募,声称只需将郑某名下的房产挂名签字,成功办理220万房产抵押贷款后,郑某即可赚取2万元佣金。为让郑某安心,某房产中介公司还与郑某签订了免责协议,双方约定贷款、债务均与郑某无关,并由某房产中介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某房产中介公司后因刑事犯罪案发导致还款断供。银行起诉郑某,要求郑某承担还款责任。
双方当事人私下免责协议属于内部约定,无法对抗银行等第三方。法院最终判决郑某需全额承担220万本金、利息及罚息,银行有权对郑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行使抵押权。
娄某碍于朋友情面,用自有住房作为抵押,以自己名义从银行办理了196万经营性贷款。其将钱款全部交由朋友经营使用。前期,娄某的朋友按照双方约定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后因经营亏损直接失联。银行起诉娄某,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娄某认为其被朋友诈骗,自己不应偿还银行贷款。
娄某自愿签署了借贷、抵押合同,与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关系合法有效。钱款交由他人使用属于个人处置行为,不能免除其还款义务。法院最终判令娄某需全额还款,银行有权对抵押房产行使抵押权。
不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拒绝房产挂名、代签贷款请求,私下免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签字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贷款抵押选择银行、持牌金融机构,“零审核放款、不用本人还贷、黑户可贷”均为“套路贷”,此类非法借贷常恶意设置高额违约费用,并伴随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
签约逐字核对条款,绝不签空白合同,口头承诺、手写免责字条,无法对抗借款抵押合同。
发现陷入套路贷及时固定聊天、转账、协议证据;遭遇虚增债务、暴力催收立刻报警;已涉诉担责,可向司法机关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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