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夫妻离婚时房产评估价和市场价差很多正常吗?
小编:别把报价当判价
离婚分房,很多人拿着中介挂牌价去对评估报告,越看越觉得不对,这里要分清两件事:市场价不等于某个中介挂出来的价,评估价也不等于法院闭眼照抄的数。
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现行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法处理房屋归属和补偿,最高法2025年婚家典型案例也提到,分割房屋会结合家庭贡献、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不是机械一人一半。
评估价和你看到的市场价差很多,未必异常,评估会看评估时点、同区域可比案例、房屋状况、楼层朝向、权利状态;中介挂牌价可能有试探成分,还会受装修、税费、腾退、学区预期、限售等影响。
真觉得评估失真,别只说“附近都卖得更贵”,要盯程序:鉴定材料有没有经过法庭质证;有争议的材料是不是由法院认定;报告里有没有内部矛盾、表述不确定、明显瑕疵;鉴定人该出庭说明时有没有出庭。
按最高法关于委托鉴定审查的规定,未经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材料;报告有明显问题,法院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房产补偿看的不是谁喊价高,而是能被法庭审查、质证、说明来源的价值依据,这也是评估价和市场价看着差一截时,真正该较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