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这不是一份普通的税务文件——它是中国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离岸信托在设立、存续、终止全周期个人所得税征税规则的公告。换句话说,离岸信托这个曾经"灰色"的避税工具,终于被纳入了阳光的监管之下。
为什么是现在?答案很简单,CRS(共同申报准则)在中国落地多年,税务部门手里早就握有大量境外账户信息。但"有信息"和"能征税"是两回事。21号公告完成了从情报收集到规则落地的最后一环。
21号公告的全链条覆盖,可以用三句话概括:
设立环节: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注意,这里区分了现金和资产——装进去的是现金,不征税;装进去的是股权、房产等资产,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
存续环节: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给受益人,设立人都需要按年申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跨年不抵扣,和之前离岸炒股的规则一致。
终止环节:信托终止清算时产生的所得,同样按20%征税。
申报时间也给得清楚,居民个人应在财产装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规则是——以与装入离岸信托财产相关的境内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这次政策最人性化的地方,是给了分段处理,不搞一刀切。
2023年1月之前成立的老信托:原则上不追溯设立环节的转让税。但话也没说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税务机关仍然可以要求补缴。
2023年至2025年成立的信托:享有90天窗口期。在这90天内主动申报补缴的,只缴税,不用交滞纳金。超过90天再补,滞纳金照收。
2026年之后成立的信托:完全按照新规办理。注入资产按收益20%交税,每年投资收益20%交税,没有缓冲期。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90天窗口期不是"豁免期",只是"免滞纳金期"。税款本身一分都不能少。
说离岸信托,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娃哈哈的信托案。
宗庆后生前为三名非婚生子女设立了21亿美元的离岸信托,截至2024年5月已实际归集18亿美元,资产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建浩创投名下。
这个信托是2024年成立的,刚好落在"2023-2025年"这个区间里。按照21号公告,它需要补缴设立环节的转让税——18亿美元的增值部分按20%计算,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好在可以免去滞纳金,而且如果一次性交不起,还可以申报备案,5年内均匀分期缴纳。
更戏剧性的是香港那边的进展。香港高等法院已经驳回了宗馥莉有关这18亿美元资产的上诉申请,要求保全信托资产并确认受益人身份。
杭州和香港两边同时打官司,香港法院的态度很明确:等大陆这边判决结果。这意味着,离岸信托的"离岸"优势,在法律衔接层面正在失效。
21号公告不是孤立事件。在它之前,已经有两个重要的前奏。
第一个是CRS数据回传。2026年1月至5月,居民个人境外收入累计补缴税款约130亿元。这些数据从哪里来?就是CRS自动交换的境外账户信息。
第二个是陌陌母公司挚文集团的补税案。因香港中间控股公司不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不能享受5%的优惠税率,最终补税5.479亿元。这说明"形式合规"的跨境架构避税模式已经行不通了。
现在,CRS + 21号公告 + 15号公告(征管细则),三张网已经织好。留给离岸信托"灰色操作"的时间窗口,正在快速关闭。
第一,立即梳理信托档案。 把信托架构图、资产明细、历年收益分配记录全部整理清楚。你比税务局更清楚自己装进去了什么、赚了多少。
第二,判断你的信托属于哪个时间段。 2023年前、2023-2025年、还是2026年后?不同时间段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不要搞混。
第三,评估税务影响。 设立环节有没有资产增值?存续期间产生了多少投资收益?这些数字直接决定你要补多少税。
第四,抓住90天窗口期。 如果你的信托属于2023-2025年成立的中期信托,务必在窗口期内完成申报。滞纳金虽然看起来只是每天万分之五,但基数大了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第五,考虑分期缴纳。 如果税额巨大一次性难以承担,及时申报备案申请5年分期。这是政策给出的缓冲,要用好。
离岸信托从来都不是"免税天堂",只是以前规则模糊,征税无从下手。现在规则清楚了,信息也有了,征税只是水到渠成。
但这场规则变革释放的信号,不代表海外资产配置的终结,而是意味着「藏」的逻辑失效,「合规」的逻辑登场。
对于中国高净值家庭来说,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还要不要配置海外资产",而是"怎样在合规框架下做好配置"。
海外房产投资,就是一条清晰且合规的路径。以英国房产为例,中英两国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英国缴纳的印花税、租金收入税、资本利得税,回国申报时均可凭完税凭证申请税收抵免,不会被重复征税。
更重要的是,房产作为实物资产,其税务规则透明且成熟——买房时交印花税,持有期间租金收入按年度申报,出售时增值部分缴纳资本利得税(个人年度免税额度£3,000),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与离岸信托的"灰色操作"不同,海外房产投资的本质是在一个法治完备、税制透明的市场里,用合规的方式获取租金收益和资产增值。CRS穿透的是金融账户信息,但不会改变房产作为实物资产的配置价值。
未来的财富管理,拼的不是谁藏得更深,而是谁规划得更早、更合规、更透明。规则已经改变,适应规则的人,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