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涉外法律服务团队受托代理中国投资者涉日房地产投资纠纷及退款维权专项法律事务,历经数月缜密推进,成功协助委托人向国内信息咨询公司全额追回投资款项及相关违约金共计约832万元人民币。办案团队综合运用中日两国关于合同违约、中介责任的法律规则,通过出具详实法律意见书厘清责任主体、向国内主管部门提起行政投诉强化监管压力,并结合多轮商务谈判促成对方主动履行退款义务,全程未启动跨境诉讼程序,以非诉路径实现投资款及违约赔偿的全额到账。本案以高效、务实、多维度的跨境争议解决策略,有力维护了境内投资者在海外投资中的合法权益,获委托人高度认可与赞誉。

1.案情核心与婚姻背景
委托人张先生此前通过北京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推介,投资了日本开发商“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日本房地产项目,涉及三份合同,总标的额高达832万元人民币。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日本开发商因资金链及项目审批问题出现严重违约,导致项目停滞。经初步核查,该笔投资款的实际收款方及名义违约方均为境外日本实体,而国内咨询公司则以其仅为信息提供方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试图将全部风险转嫁至境外。由于跨国诉讼存在诸多障碍,委托人毫无头绪,因此张先生委托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流程专项涉外法律服务,力求以非诉路径优先突破国内主体责任,实现投资款及违约金的足额追回。
2.关键策略与破局路径
(1)国樽日本办公室跨境协同办案
国樽依托覆盖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中日跨法域协同办案。本案中,办案团队联动国樽东京办公室及日本当地合作律师,在委托人正式委托后迅速启动对日本开发商的资信调查及项目审批进度核查,同步调取日本不动产登记信息、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及开发商资金链状况等关键证据,为后续从国内端突破提供扎实的境外事实基础。
(2)涉外投资中居间方与实际开发方的责任划分
办案团队未盲目启动对日本开发商的跨国诉讼,而是将突破口锁定在国内信息咨询公司身上。通过系统审查证据,团队发现该咨询公司存在对项目风险隐瞒、对开发商资质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办案团队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国内法框架下建立起对追责对象的明确指向。
(3)“以谈促和”与行政投诉双线施压,实现非诉快速回款
面对832万元的高额争议标的,办案团队果断放弃耗时漫长、成本高昂的跨国诉讼路径,转而采取“商务谈判为主、行政投诉为辅”的复合策略。一方面,团队撰写并送达了《法律意见书》,明确告知咨询公司其在本案中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及败诉风险;另一方面,团队同步向国内相关部门提起行政投诉,举报该公司在涉外投资推介中的违规经营行为,给其施加了强大的监管压力。在谈判与行政施压的双重作用下,咨询公司主动回归谈判桌,最终同意全额退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全程未启动任何诉讼程序。
(4)跨国法律体系的综合适用
虽然最终追责对象为国内咨询公司,但案件底层事实涉及日本房地产开发及合同履行。办案团队熟练运用中日两国法律规则,通过国樽东京办公室取得日本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及项目审批失败的官方文件,并委托日本合作律师出具关于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的正式法律意见。同时,团队依据日本《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及合同条款,论证了项目本身存在重大瑕疵,进而倒推出国内咨询公司在推介时未尽到审慎调查和如实告知义务,其过错与委托人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 全流程高效执行
委托当日即完成对三份投资合同及付款流水的初步梳理,明确了维权方向,并于一周内完成全部案件事实梳理及证据材料汇编;2月22日,办案团队完成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3月10日,团队协助委托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正式提交2份行政投诉函;4月5日,在行政投诉的强力介入下,对方态度转变,双方展开第一次线下谈判;4月22日,双方进行第二次谈判,结合日本相关法律对开发商责任的界定及中国法律对中介人责任的强制性规定,成功瓦解对方的免责抗辩;6月18日,双方正式签署《和解及退款协议》,明确咨询公司分批次退还约700万元本金及相应违约金的义务;8月10日,退款资金到账。全案自接洽至首笔退款到账历时不足六个月,在完全不启动跨境诉讼的前提下,以非诉路径实现832万元款项的全额追回。

1.实务指引
涉外房地产投资纠纷中,建议签约前保存推介材料及付款凭证,明确居间方责任条款。纠纷发生后,优先锁定国内咨询公司过错责任,依托国内法追责,避免跨国诉讼。综合运用法律意见书、行政投诉及谈判等非诉手段,以行政施压促和解,同时依托境外协作固定违约证据,形成闭环链条,实现快速回款,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