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和发文:明年1月1日起个人房产过户将免增值税。具体公告原文如下:
现行政策满二年或满五年,是以该房屋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权证办理下证时间开始算。满二唯一:房产证或契税票满2年,且是家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唯一住房。满五唯一:房产证或契税票满5年,且是家庭名下唯一住房。满二唯一和满五唯一的核心区别在于税费优惠不同:满二唯一只免增值税,满五唯一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在存量房(俗称的: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承担:契税、印花税(若有);卖方承担: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若有)、土地增值税(若有)。此次公告中,看似乎和原来政策没有什么变化,但文中没有提到唯一,二字。这是否是减税利民的政策,认定条件放松?各位可等到明天上班时间一问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