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2025)沪0115破2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新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2025年11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债务人所开发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668号,新田360广场上海康桥店。
来源:地产资管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