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多人都认为,公证过的遗嘱最具权威性,一旦办了就很难被推翻。但现在规则变了——法律明确规定,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即使之前做过公证遗嘱,如果老人后来又立了新遗嘱,那么就以最后那份为准。
同时,现在立遗嘱的方式也更灵活了。除了传统的自书、代书遗嘱外,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也成了法律认可的形式。不过这两种新形式要求比较严格,如果操作不规范,遗嘱可能无效:
需要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都签名并写上年月日。曾经有个案例,老人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字,结果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同样需要两位见证人。录像里要清楚地拍到每个人的脸,听到每个人说的话,还要说明录制时间。整个过程要连贯,不能有剪辑的痕迹。
建议:最好每隔几年回顾一下遗嘱内容,特别是家庭情况有变化的时候(比如孩子出生、婚姻状况改变)。立好遗嘱后,可以存放在公证处或专门的遗嘱保管机构,这样既安全又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