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北港民宿项目位于平潭县君山镇北港村,共计19栋(21户)民宿. 2.租赁标的及挂牌价、交易保证金、租赁期限(及租赁到期时间)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3.租赁标的系出租方向北港村村民租赁取得,具体租赁到期时间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租赁到期后,承租方若继续承租,可自行与北港村村民解决。 4.租赁标的均无产权证,面积仅作为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 5.挂牌租金为年租金,当年度计租日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计租天数计算。 6.租金(挂牌价):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挂牌价为每年年租金底价,无递增。 7.合作用途:民宿经营使用,在合作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 8.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9.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原则,承租方自《北港民宿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个半年度租金,之后在每半年度开始前15日内支付当半年度租金。免租期内不支付租金,但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9.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在《北港民宿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付首年一个季度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移交期限:在《北港民宿项目租赁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若承租方不予配合移交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签订之日作为移交日。 12.首次招商公告时间为20个工作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共顺延2个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