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一项公积金使用新政策正式施行,引起不少购房家庭的关注——购买二手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了!
1月29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前期的资金压力,漳州开始实施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日前,市民蔡女士在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窗口,成功办理了首笔该类提取业务,一次性提取公积金50余万元用于支付二手房首付,大大缓解了自筹资金的压力。
“终于不用先到处借钱周转了!”
蔡女士夫妻在漳州开发区购买了一套90多万元的二手房。按照以往政策,他们需要先自筹首付款,待贷款审批、房产过户后才能提取公积金。而新政实施后,他们直接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的50多万元支付首付,让公积金在购房“第一步”就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
📌 新政重点一览:
谁能办?
在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漳州市内的二手房,并已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
怎么办?
向指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银行)申请贷款;
携带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身份证、婚姻证明
二手房买卖合同
资金监管协议(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
缴款通知书(由银行开具)
在窗口面签《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 政策意义:
这项新政进一步打通了公积金在购房环节的使用瓶颈,让缴存职工在购房初期就能调动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借款压力,降低购房门槛。尤其对购买二手房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 小编提醒:
如果你或身边亲友正计划在漳州购买二手房,不妨关注这项新政策,及时到公积金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公积金用在“刀刃”上,安家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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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仅供参考,具体办理以当地公积金中心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