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审结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揭穿了债务人夫妇通过“房产买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伎俩。先是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卖”给了亲姐姐,接着火速离婚,声称“净身出户”。精心设计的“房产转移三部曲”整个事件脉络清晰,步步为营:
第一步:债务诉讼进行中
2019年4月,刘先生因王先生欠钱100万元到期不还,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期间,一场精心策划的财产转移大戏悄然上演。
第二步:姐妹“换房”疑云
2019年8月,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与其姐姐完成了一笔“特殊交易”:李女士将名下价值约50万元的夫妻共有房产“卖”给姐姐,但姐姐没有支付任何购房款。几乎同时,姐姐将自己名下另一套房产,“卖”给了李女士的女儿,同样没有实际资金往来。两笔交易在同一个月内快速完成过户。
第三步:火速离婚,宣布“无财产”
2020年1月,在上述房产转移完成后仅四个月,王先生与李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赫然写着:“夫妻双方无房产”“双方无债权债务”。
至此,王先生看似已“净身出户”,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李女士与姐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