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 Harare》2月5日报道:
一项全面新税规已正式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津巴布韦商业地产领域的财务责任。津巴布韦税务局于2026年2月5日发布了《2026年第8号公告》,详尽阐述了推定租金所得税的细则。本解读旨在解析该官方文件,明确说明受影响对象、税款计算方式、关键的注册与缴税时间表,以及如今直接牵涉租户的严厉违规处罚措施。
此税针对自2026年1月1日起收取的所有相关租金收入生效。它是一项针对来源于用于商业、贸易或经营的场所收入的强制性征税。公告对纳税责任主体给出了宽泛的定义:
"该税应由从需缴纳推定税的租户处收取租金(直接或间接)的土地或场所的业主、房东、所有者、承租人或次承租人缴纳。此人必须预扣税款并将其汇缴给税务局局长。"
公告进一步澄清,这包括"津巴布韦公民(境内及海外侨民)",并要求非居民所有者指定一位本地代表。
固定税率、无减免的最终税此税最重要的特征是其作为按总收入征收的"最终税"性质。津巴布韦税务局的公告在税率及其适用方面没有留下任何解释空间:
"该税按所收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15%)计征,并被视为'最终税'。不允许任何扣除或减免。该税款不能作为任何其他所得税的抵免、退款或抵扣申请。"
这意味着,一位每月从商业租户处收取5,000美元(约合90,000兰特)租金的房东,必须直接向津巴布韦税务局缴纳750美元(约合13,500兰特)。在计算15%的纳税义务前,诸如物业维护、市政税费、中介佣金或融资成本等支出均不得从租金金额中扣除。
注册是强制性的第一步注册是强制性的第一步。公告规定,任何出租物业用于商业用途的人都必须注册。要求明确如下:
"若已在收取租金,须于2026年1月1日前向津巴布韦税务局注册;在成为需注册的业主后三十(30)天内申请注册;提交出租物业清单及租户详细信息;任何地址变更或停业情况须通知津巴布韦税务局。"
必须注意该税的有限范围:仅适用于物业用于贸易的部分。公告明确指出:"用于居住用途的部分不承担推定税义务。"
不容商议的月度合规周期此税的行政负担是持续性的,每月都有严格、不可协商的截止日期。未能遵守这些日期即构成即时违规。津巴布韦税务局的公告清晰地概述了时间线:
"申报表须在次月第5天前提交,税款须在收到租金月份次月的第10天前缴纳。"
因此,对于2026年3月收到的租金,房东必须在4月5日前提交申报表,并确保税款在4月10日前缴纳至津巴布韦税务局。
责任也延伸至中介方。公告指定收取租金的房地产中介、物业经理或受托人为法定代理人,并对其施加直接义务:
"若租金由房地产中介、任何中间人、受托人或次承租人收取,则该人被视为法定代理人,并须:在业主未缴税时代为支付;将税款汇缴给津巴布韦税务局;以规定格式开具预扣税款证明。"
严厉经济处罚与租户的直接角色违规后果旨在具有惩罚性和不可避免性。津巴布韦税务局概述了一个包含高额罚款和通过租户进行的新型执法机制的双重处罚体系。公告警告:
"未能缴纳推定租金所得税,可能导致追缴未缴税款,并处以等同于未缴税款100%的罚款。"
因此,一笔1,000美元(约合18,000兰特)的未申报税款可能升级为包含罚款在内的总计2,000美元(约合36,000兰特)的债务。
或许最有力的执法工具是能够完全绕过不合规的房东。公告授予津巴布韦税务局指定商业租户作为征收代理人的权力:
"若需注册的业主或代理人未能缴纳税款,税务局局长可指定负有推定税义务的租户直接向津巴布韦税务局缴税。"
为保护遵守此类命令的租户,法律提供了具体保障措施。公告保证:"法律保护租户在单纯因履行纳税义务后的三(3)个月内免受驱逐或租金上涨的影响。"
公告还涉及了过渡性安排。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在自我评估体系下注册并合规的房东,可继续沿用该体系。对于所有其他经营者,规则明确:
"任何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在津巴布韦税务局注册的经营者,必须注册并自2026年1月1日起缴纳推定租金所得税。"
津巴布韦税务局鼓励所有房东、中介和租户直接向其办事处寻求指导,以应对这些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