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伙伴们,我是王大爷
最近有个案子判了,闹得沸沸扬扬。北京一位李老先生,把保姆带回老家照顾,还签了一纸《遗赠扶养协议》,说是只要保姆给他养老送终,身后的那套房产就归保姆。
结果呢?老人走了,保姆拿着协议找子女要房,法院最后判决:协议无效,房子归子女!
很多老兄弟一看新闻就急了:“哎呀,这法院是不是偏心子女啊?保姆毕竟也伺候了啊!”
听王大爷一句劝:别光看热闹,得看门道。这法院判得那是相当有水平! 咱们今天就撇开感情,拿“会计”的眼光,把这事儿里的三笔账算个清清楚楚。
第一笔账:算“合同账”,这可不是普通的“赠送”。
大家要分清,“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两码事。 老李签的这个协议,本质上是一份“对赌合同”。 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保姆要继承房子,前提是她必须“承担老人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
注意这四个字:全部费用!意思是,保姆不仅要出力伺候人,还得出钱养老人。这是拿她的钱和服务,来换老人的房。 可法院一查流水,露馅了:老李看病、透析、买东西,刷的都是老李自己的卡。保姆光出了力,没出钱。
王大爷点评: 合同就是合同。既然你没按合同“付款”(承担费用),那这房子(商品)自然就不能给你。想空手套白狼?法律这关过不去!
第二笔账:算“人心账”,别拿房产赌人性。
老李为啥签这协议?肯定是儿女不在身边,心里慌,想用房子换个“贴心人”。 保姆为啥接这活?那肯定是盯着那套房呢。
但这事儿坏就坏在“不对等”。 一套北京的房子值多少钱?几百万!一个保姆半年的工资才多少钱? 如果保姆只是端茶倒水几个月,就能拿走几百万的房子,这对兢兢业业干活的人公平吗?这对老人的子女公平吗?
王大爷得说句狠话: 这种把几百万资产压在一个外人身上的做法,本身就是在诱发人性的贪婪。当利益大到一定程度,你看到的所谓“孝顺”,可能全是演出来的。
第三笔账:算“防守账”,手里得留底牌。
这案子给咱们所有老年人敲了个警钟。 千万别动不动就许诺“把房子给你”。你以为这是给对方画大饼,激励他好好干?错!你这是把自己的“保命符”交出去了。
王大爷建议大家这么做:
- 雇佣归雇佣: 该给保姆多少工资,月结月清。钱货两讫,谁也不欠谁。
- 遗赠要慎重: 除非儿女真的不孝到了极点或者保姆真的像亲闺女一样给你掏钱治病、养你十几年,否则别轻易签这种“扶养协议”。
- 证据要留好: 谁出的钱,谁办的事,每一笔账都要像这个案子里的银行流水一样,清清楚楚。
王大爷最后想说:
房子是咱们安身立命的老窝,不是用来交换一时温暖的筹码。哪怕再孤独,也别轻易把房本许出去。用咱们的退休金买服务,理直气壮;用房产换感情,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律保护的是契约,不是糊涂账。老伙伴们,心里要有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