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村里老人去世后几个子女争房产,村干部能不能出面协调?
小编回答: 能,而且该出面。
老人走了,子女为房子争得脸红脖子粗,这事儿在农村太常见了,村干部出面协调,既合情也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村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设在村委会,调解这类纠纷本身就是职责所在,而且不收一分钱。
不过有几个关键点得说清楚:一是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按牛头喝水;二是村委会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不能替人家做主说房子归谁;三是调解达成的协议,最好落到纸上,双方签字按手印,这样才有约束力,还有一点容易搞混——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子女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不是宅基地本身。
要是村里调解不成,别硬撑,告诉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乡里乡亲的,能调则调,调不了就走法律程序,别把好事办成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