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低价过户房产,真能逃避债务吗?| 杭州离婚律师
亲属之间低价过户房产,真能逃避债务吗?杭州离婚继承律师周文琳今天来分享一个案例:欠债不还,还想把房子低价过户给家人逃债,最后法院判决撤销。2019年,一男子向王某借款6万元,一直不还。王某起诉后,法院在2022年判决偿还本金6万元加利息。执行过程中,王某意外发现:早在2020年,该男子和妻子就把一套113多平米的房子,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儿子,当天就完成了过户。而这套房子当时市场价远高于15万,明显是不合理低价。男子一家声称是现金交易,却拿不出任何付款凭证。第一,房屋成交价远低于市场价格,属于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第二,双方是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又没有办法证明真实付款,足以认定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在这里提醒大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对方知情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就算是卖给子女、亲属,只要是为了逃债,法律一样不认可。我是杭州婚姻继承律师周文琳,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参考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债务人将财产低价转让给家庭成员,法院:恶意躲债,撤销!》2025.07.08周文琳,杭州离婚继承律师,杭州执业,全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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