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的3大争议点,解决办法看这里
离婚时房产分割最容易吵得不可开交,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总结了3类争议,对应的解决办法法律有明确规定,记好不吃亏。
第一,婚前首付婚后共贷。这种情况房子一般判给出首付的一方,剩余贷款也由其承担。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产权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按还贷比例、房产增值率计算。
第二,婚前独购婚后加名。加名后房产算共同财产,但分割不是必然平分。法院会看婚姻存续时间、出资情况、双方贡献。如果结婚时间短,且房产全由一方婚前出资,大概率判归原产权人,再让其给加名方合理补偿,不会直接分走一半。
第三,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算个人财产,不分割。没明确约定的,也大概率判给出资方子女,仅酌情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都出资的,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比例的,法院结合家庭贡献等因素酌情判定。#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陈律师法律咨询 ##婚姻财产规划 ##房产补偿攻略 #陈雅琴律师#财富传承#财产规划#财富析产#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