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乡的黑牛沟行政村所属的石家村、王三村、潘家村、翁家村、张家村、泉脑村各村农户都不同程度拥有自己的土地。1952年初随着兴和县土地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各村都进行了土改。根据中央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主要依据农户拥有的土地量给每户家庭划定地主、富农、中农(分为上中农、下中农)、贫农阶级成分,少数大户人家被划成地主或富农,土地、耕畜、农具、粮食、房屋都被没收或征收,调配给中农、贫农。地主或富农的大院没收或征收后,用作学校、生产队或大队部的队部。土地改革中,对所有土地都进行丈量,划分土地等级类别,到1954年,给各村每户颁发了土地房屋所有证。当时家乡与兴和县隶属绥远省。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简称“绥”,是原来的省级行政区,省会在归绥,就是现在的呼和浩特市,1954年3月6日绥远省被撤销,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当时家乡黑牛沟行政村所属的石家村、王三村、潘家村、翁家村、张家村、泉脑村归兴和县第七区,区公所驻地在段家村,段家村1966年改名为赛乌素,是蒙语,意为“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