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执行人声称没有收入但名下有多处房产算拒执吗?
小编: 有房不配合处置,就是拒执
拒执罪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跟有没有工资收入没关系。名下有多处房产,本身就是执行能力的体现。法院认定时会扣掉他本人和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用(这是2024年12月施行的司法解释明确的),但扣完之后剩余的房产价值,该执行还是得执行。他说没收入,那是他的事,房子摆在那里,法院可以直接查封、评估、拍卖。
关键看他的行为,如果他老老实实配合法院处置房产,那就是正常执行,谈不上拒执,但如果他拒绝申报财产、拒绝配合法院处置,或者把房子低价卖给亲戚、通过离婚把房子转给配偶,那就踩到拒执罪的红线了,2024年12月的司法解释还专门把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的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帮他转移的人也可能构成共犯。
追诉路径上,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流程:你向法院提供房产线索和拒执证据,法院穷尽民事执行手段后,认定情节严重的,会主动移送公安机关,公安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你也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自诉,不用等法院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