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温州燃气集团文成有限公司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标的信息:14KG液化气钢瓶(YSP35.5)5000只,主要功能用途:液化石油气钢瓶;瑕疵情况:标的物的装卸、拆除、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装卸、拆除、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确保处理过程顺畅。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仅供受让方参考,若出现实物与标的清单实际品名、种类、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转让方不再进行找补。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资产移交方式: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资产移交手续。标的物的装卸、拆除、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装卸、拆除、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售后服务:受让方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确保处理过程顺畅。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出让方、联交中心、合作机构不对标的现有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合作机构索取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577-88803877,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