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为大宗交易,是每个家庭的资产压舱石,既然是压舱石,就免不了慎之又慎。买的生怕买贵了,卖的自然也担心被“捡了漏”。
我所在的城市本属三线,房价却不喜人。尤其以2017年为界,随着全国普涨,家乡的房价也跟坐了火箭一般,蹭蹭蹭的一路高歌,当然也得“感谢”北京炒房团做的突出贡献,一时间民众沸腾,就如同全民借贷那个年代,房地产市场瞬间进入卖方市场的“白热化”状态,大家纷纷人民币加持进入购房大潮。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21年左右,随着2020年因新冠病毒武汉首封,房地产市场还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小阳春,直到2021年全国大面积封控,房地产市场便慢慢降温,之后断崖式滑铁卢。各大地产商纷纷暴雷,所开发建设的项目更是普遍延期交房。市场顿现哀鸿一片,开发单位资金链条断裂,施工单位工程款得不到偿付,上下游衍生产业陷入恶性循环,炒房者高点进入价格折腰损失惨重,刚需用户迟迟不能交房入住颠沛流离,一时间民众情绪悲观。国家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救市,货币政策、税收优惠、金融工具、取消限购。。。无所不用其极,究竟效果如何,相信每个人心中自有评判。就我长期观察来看,其实直到现在仍未出现楼市回暖的明显迹象,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楼市两极分化严重,区位优势高品质迭代住宅成了市场新宠,“老破小”愈见边缘化极可能逐渐沦为保障性住房。
分析完市场周期变化,就来讲讲反悔的事。按上述市场规律,反悔这事也是有规律的,以2017年为界点,2017年之前购房未即时办理过户的,2017年之后卖主反悔面儿大,原因很简单,房价暴涨卖便宜了;以2021年为界点,2021年之前购房未即时办理过户的,2021年之后买主反悔面儿大,同理,房价暴跌买贵了。
追涨杀跌,人性使然。。。
毁约这事,一旦遇到,不要慌。首先,要看合同的内容及形式,有无违反损益国家、第三人合法权益,有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不会涉及合同无效的情况,一旦诉讼只能是诉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假设合同有效,对方反悔,既有违诚信原则,又不利于交易稳定性的,如果房款已付多数+房屋交付,法院大概率也不会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第三,由谁提起诉讼,这点就要个案分析了,是笔法律+经济账,没有固定答案。第四,列被告和诉讼请求很关键,尤其是暂时无权属证书的房屋连环买卖那种,立案前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具备办理权属登记的条件,否则隐患重重。第五,一些特殊类型的房屋尽量不要碰,比如小产权房、证照不全的房屋、划拨地房屋、权利有限制的房屋、有争议的回迁房等等,如果实在想买卖,最好签订“私人订制”的合同,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不要用制式合同简单处理。
今天有些晚了,困,有点恍惚。。。
总之,买/卖房是大事,各位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