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一个姐妹的咨询:
她和前夫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自己,但离婚后房产还是登记在前夫名下。前夫因为债务问题被起诉,这套房子现在已经被法院查封了,要做强制执行。
这位姐妹问我,能不能把离婚协议拿出来,向执行法官提异议?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我来统一跟大家说清楚:仅凭离婚协议提执行异议,法院通常是不认可的。
原因很简单:
房屋产权以不动产登记公示为准,登记在前夫名下,法律上就会推定属于前夫的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这套房子。
你们的离婚协议有效,但只属于你和前夫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和法院执行。
这种局面下,基本只有两条路:
1. 让前夫还清债务,解除查封后,你再抓紧办理过户;
2. 如果房子真被执行拍卖,你只能事后向前夫追偿,不仅流程繁琐,还极有可能钱房两空。
真心提醒一句:离婚协议签字不算完事,房产一定要及时过户,别让本属于自己的财产,长期挂在别人名下,最后变成一场风险。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 #离婚房产过户 #离婚后房子在前夫名下 #离婚后房子被查封 #离婚后房子被强制执行 #离婚后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