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有小伙伴在咨询这个问题,我明确告诉大家:必须计入!
对按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具体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按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遗漏地价核算,将存在少缴房产税的税务风险,企业需严格按政策规范操作,合规经营。具体文件可以参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