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居住权:为家人设一份“安心养老保障”
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加入“居住权约定”条款,过户时即可为家人或自己设定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实现财产传承与居住保障两全。合同约定事宜可咨询房产交易中心;正式登记需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四、资金监管:房款安全不收一分钱
2015年起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十年间大幅减少因购房款引发的纠纷。现已实现对首付款、贷款、全款的全面监管,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建议买卖双方主动选择,保障资金安全。
以上各项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均可拨打交易管理科便民服务热线:2255553/225686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