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超级爆料君(superbaoliao)
近日,在Reddit 论坛上,有一则帖子引发了热议。有加拿大网友发帖表示,自己的邻居留给了自己和丈夫全部的遗产,亲生孩子遭除名!邻居在遗嘱中把全部财产留给了我(加拿大房产 / 遗嘱板块)
我和我丈夫从2009年起就一直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和隔壁邻居的关系一直很好。2014年她的丈夫去世后,我们就开始帮她做一些事情,比如打理院子、清理积雪,我也一直主动帮她买菜(她都会付钱,我只是帮她跑腿)。
她年纪大了,而且行动不太方便,我挺心疼她的。她每周有4次上门护理,但以她80多岁的年纪来说,身体状况其实还算不错。
她有4个孩子,其中3个住在一小时车程以外,还有1个在同一个城市(大概20分钟车程),但他们来看她的次数非常少,一年也就几次(其中两个孩子我17年来只见过3次)。她从来没有说过他们的坏话,只是说大家都很忙,这样也没关系。
她的丈夫曾在一家大型矿业公司担任高管几十年,从我们能看到的情况来看,他们一直都很富裕,所以并不是经济问题。只是看着她一边想念自己的孩子和孙子孙女,一边还要表现得没关系、替他们找借口,真的让人觉得很心酸。
她在今年2月去世了。我们参加了她的葬礼,来了很多人,但即便如此,她的一个孩子还是没有出现(她女儿说是因为工作原因)。
后来我们收到了她律师寄来的关于遗嘱的信,最终我们才知道,她在遗嘱中把房子和车留给了我们(明确写的是给我和我丈夫)。她有一辆车已经在车库里放了6年,还有她丈夫留下的两辆老爷车。另外,她还给我们的三个孩子留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钱。
遗嘱显示,她没有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任何财产,但为她的孙子孙女设立了信托基金。
很显然,她的孩子们对此非常愤怒不满,其中两个表示要对遗嘱提出异议,但律师说得很明确——不存在她精神能力方面的问题,也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地方。
我们从来没有期待过,也没有想过要得到这些东西。但说实话,我一直都比她更生她孩子的气,所以我也不打算说“我们什么都不要”,然后把这些东西给那些多年来一直忽视她的孩子。
我们应该就这样顺其自然,让整个流程正常进行吗?还是说,最好我们自己也请一个律师,确保一切都没有问题?
毫不意外地,该贴爆了。引发了数千网友围观,评论区纷纷炸锅!
有网友认为:
“我是一名持证理财规划师,从事个人理财行业已经25年了。
她之所以这样安排,一定有她的原因。你应该把这笔钱全部收下,并以你认为合适的方式,用来纪念她、延续她的心意。要尊重她最后的决定。你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把钱给她的孩子——她并不希望这样。
具体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如果你做出不同的选择,其实是在违背她留下的遗愿和她的人生意义。
仅供参考,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还有好奇的网友在回复区问楼主+支招:
网友:“那两辆老爷车具体是什么车?”
楼主:“我还特地去问了我老公,一辆是1971年的 Alfa Romeo Montreal,另一辆是1969年的 Chevrolet Chevelle。”
网友:“我的天,这两辆车太牛了。如果你因为任何原因需要和她的孩子们见面,你绝对应该开其中一辆过去。”
网友:“哈哈哈哈,这主意绝了。要是我我肯定这么干。这都不算报复了,更像是“给某些人当头一棒,让他们清醒清醒”的那种感觉。笑死,太有意思了。”
网友:“天啊,这两辆车现在都挺值钱的,而且年份也特别经典。很多“车迷”更喜欢1970年的版本,因为动力更强,但真正的纯粹爱好者更偏爱1969年的Chevelle,因为前脸设计更好看,比起70年代那种偏方正、强调力量感的风格,69年的更优雅。”
“很不错。”
“woc,真不错!”
有网友温馨提示不要跑题:“这个回答根本没有回应问题。楼主已经说了,他们会接受留给他们的所有财产。他们真正想问的是——到底是应该自己请一个律师,还是就这样相信整个流程、顺其自然地进行下去。”
有人表示:“就让整个流程自然进行吧,让她的孩子们去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这份遗嘱显然就是她本人的意愿。从法律角度来看,你们是占优势的。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哪怕只是确认一下你们已经知道的情况。”回复区有人赞同:“我同意这个说法。这里很多人都在说这些孩子“活该”,但楼主和她丈夫是2009年搬过去的,也就是17年前。那时候她的邻居已经六十多岁了,孩子们也都已经长大成人了。
这些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其实经历了几十年,而这些是楼主和评论区的人完全不了解的。一个住在同一个城市却从不探望,甚至还有一个连母亲葬礼都没参加——这说明事情肯定不简单。
也许这些孩子真的很糟糕,也许当年的父母也有问题,谁知道呢。
最好的做法,确实是楼主不要卷入其中,让事情自然发展。”
有网友唏嘘:“看起来,其实她内心对自己孩子的愤怒,和你一样多。只是她不愿意表现出来而已。”
楼主回复:“我也这么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真的很想见到自己的孙子孙女。她确实给孙辈留了钱,但没有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任何东西,这大概就是她表达情绪的一种方式吧。
我从来没见过她对他们生气,所以我觉得她更多的是失望、难过、还有受伤。”
“走遗嘱认证(probate)程序就好。他们当然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但必须证明她当时精神不健全,或者是在受到不当影响的情况下立的遗嘱。从你描述来看,这两种情况似乎都不存在。”
楼主回复:“这也是去世老人律师给的建议,不过他说如果我们想的话,也可以再请一个自己的律师(但他的看法是没有这个必要)。这份遗嘱是2017年立的,而且在她去世前几个月,她的精神状态一直都很好,她总是能记住我们和孩子们的生日等等。”
新闻来源:Red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