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标的为安徽省委办公厅(2025年第九批)房产,标的1为合肥市红星路1号综合服务楼914-915室,标的3为合肥市南含山路省委高层A座南16号,租期均为5年,免租金装潢期均为【7】个自然日。
2、标的2已成交。
3、出租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底价,出租标的成交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4、出租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出租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
6、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1仅限办公使用,标的3仅限用于商贸经营,各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标的现场勘查联系人:张主任、樊主任;联系电话:0551-6260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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