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开始前,先做个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菠萝姐姐。
我是一名80后,之前在多家互联网一线大厂担任管理管理岗。我转行做保险原因是,我希望永远拥有自由和追求梦想的权利,人生的快乐和幸福能自己掌控。
我有2个小愿景:
1)希望能帮助到和我曾经有一样困扰的80-90后的中青年们永远勇敢追梦;
2)守护100万个家庭平安幸福。
如果你也想找回生活的呼吸感以及家庭的安全感,欢迎沟通和交流~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讲的是独生子女父母过世后房产继承的波折,来源于前几天我的法律老师经办过的案例。
我们这代人作为独生子女,总是听父母说:家里以后房子票子都是你的。但实际情况是这样么?到底《民法典》上关于继承是怎么约定呢,案例虽小,道理不小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
家住杭州的独身女小丽,父亲2006年去世,目前于2015年去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300万元,房屋产权人为父亲。目前去世后,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小丽持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前往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告知,仅凭房产证和死亡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小丽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回应称需要小丽父母的亲戚一起前往公证处才能办理继承公证。
小丽外公外婆2000年去世,爷爷2001年去世,奶奶2007年去世,爷爷奶奶共生育了4个孩子,2001年大伯去世,并生育3个孩子,居住国外;2008年二伯离婚,二婶也已再婚;第三个孩子为小丽父亲;第四个孩子系小丽姑姑,已结婚。


随便搜下,你就会发现网上类似案例比比皆是。
我们回到小丽案例,小丽虽然是独生子女,但这个房子的合法继承人都有哪些人呢?
我给大家画个图

根据上图,小丽合法继承份额为:1/2(继承母亲)+1/6(继承父亲)+1/6(父亲部分母亲继承份额)+1/24(奶奶部分父亲去世后的代位继承)=7/8,也就是300万房子最终只能拿到262.5万,要分给亲戚们37.5万,相信这个结局可能也是已过世父母未曾想到的。
本以为最安全的保值的房产,最后继承权居然如此麻烦;本以为独生孩子会得到全部房产,但实际上还有这么多竞争对手。
而我国关于法定继承人,民法典是这么约定的


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含父母、配偶、子女,而我们父母那代人不是独生子女,爷爷奶奶那代人多生多育,老人长寿,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偶见。
在这个案例里,父亲先于奶奶去世,而父亲未留有遗嘱,生前也未进行过房产继承公证,所以父亲一旦去世,房产继承已经发生,他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奶奶也未留有遗嘱,所以这部分财产有可能会发生代位继承。
而现在房价这么贵,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千万房产比比皆是,让所有继承人放弃他们应有的份额,是很难的,除非予以补偿。
另外房产继承远比我们想象中操作复杂,要不然公证要不然有法院判决,有时候你就是想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都没法找到全部继承人,甚至无法立案。
俗话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父母的爱如何让自己的孩子享受到,有几种办法:
01.生前写好遗嘱,最好做公证
02.不要把90%资产全部锁在房子上(比如有多套房产)
提前做好资产配置,让自己的资产更加多元化,比如指定继承人的大额保单以及保险金信托,这类资产最大的好处是,安全(保值增值)且能把资产给自己想给的人,同时继承手续很简单。
让资产继承没有争议,能留给我们想留的人。身边经常有朋友说,家里没有金山银矿,没有皇位需求继承,继承的狗血事情只发生在有钱人身上。但实际上,我们这代独生子女,也面临不可预料的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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