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讲:“私人房产≠随意敲墙”

嗨,大家好!我是来自马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马桥城管中队)的“漫漫”老师即日起,我将通过生动活泼的漫画形式以“漫”说法,为大家释法解惑。
今天他要讲的是“私人房产≠随意敲墙”
如果你在同层买了两套房,
想要把这两套房打通变成大平层。
中间这堵分割墙能不能敲?
答案是:不一定。
是不是没想到

这两套房子都已经是自己的房子了,
为什么不能打通?
因为隔开两套房子的那堵墙很有可能是
——承重墙
如果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敲承重墙
后果很严重









所以敲墙前要先做什么

查看比对房屋原始图纸
或请专业机构检测确认墙体性质
只有非承重结构才能敲!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古藤马桥、闵行城管(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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