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婚内承诺房产分给配偶一半,遗嘱却全给妹妹,遗产到底该归谁?
婚内承诺房产分给配偶一半,遗嘱却全给妹妹,遗产到底该归谁?

法律咨询:大林与妻子小丽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大林名下的一套婚前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50%产权份额。之后,大林又订立了一份律师见证遗嘱,表示在其去世后,该房屋由其妹妹继承。这套房屋到底该归谁?律师解答:小丽与大林的妹妹各分得一半产权份额。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本案中,大林在订立遗嘱前就婚前财产与小丽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小丽基于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已取得案涉房屋的一半产权。因此,大林仅能就其享有的另一半产权订立遗嘱,进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