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必看!一文读懂“居住权”,小心买了房却住不进去!
买房是人生大事,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藏着不少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风险,居住权就是其中最容易踩坑的一项。 很多人买二手房只关注产权、抵押、学区,却压根没留意“居住权”,一不小心就陷入“花了钱,拿了房产证,却没法入住”的窘境。今天就用直白的话,讲清居住权到底是什么,买房该如何避开风险。 简单来说,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指的是:即便房子的所有权卖给了别人,只要提前设立了合法的居住权,居住权人依旧能按照合同或遗嘱约定,在固定期限内继续占有、使用这套房子。 通俗讲就是:房子是你的,但别人有合法权利一直住,直到约定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去世,你才能真正入住使用。 居住权的设立,通常是免费的,不用向房屋产权人支付租金、费用,除非双方在合同里特意约定有偿。 居住权只针对特定的人,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不能随意出租(合同有特殊约定除外),只归居住权人本人享有。 居住权不是签了合同就有效,必须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才具备法律效力;只签合同不登记,居住权不成立,不受法律保护。 哪怕你顺利过户、拿到房产证,只要房子有已登记的居住权,就无权驱赶居住权人,只能等居住权到期或权利人去世,才能真正使用房屋。 带有居住权的二手房,因为无法正常入住、出租,流通性极差,市场价值会远低于同户型无负担的房子,后续想转手也极其困难。 一旦买到带居住权的房子,想要解除居住权、追回损失,流程复杂且耗时,很容易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 1. 合同设立:房屋产权人和对方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正式生效。 2. 遗嘱设立:产权人通过遗嘱,为他人设立居住权,继承开始后生效,后续也要及时办理登记。 3. 判决设立:法院在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中,依法判决为一方设立居住权。 1. 购房前必查:签约前,务必亲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不要只听卖方口头承诺。 2. 合同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添加条款,要求卖方承诺房屋无任何居住权登记,同时约定高额违约金,一旦卖方隐瞒,可依法追责、索赔。 二手房交易,多一步核查,少万分风险!别等付了首付、过了户,才发现房子住不进去,到时追悔莫及。 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买房前一定要把居住权、产权、抵押、查封等问题核查清楚,守住自己的血汗钱,安心买房、放心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