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能申请查封对方名下因躲债而转移的房产吗?
小编回答: 可以,但要分情况操作。
如果你是配偶,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转移房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转移证据,写一份保全申请书,再提供担保,法院审查通过后会裁定查封,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就能出结果,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证明对方转移财产后,分割时可以要求他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才发现的,3年内还能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如果你是债权人,对方通过离婚协议把房产无偿转给配偶来躲债,你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就算房子已经过户了,只要符合条件,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并要求配合办理变更登记。
不过撤销权有时效限制:知道转移行为后1年内必须起诉,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后5年,建议尽快收集转移证据,咨询当地律师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在专业指导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