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实录:债务人把上海房产“净身出户”给前妻,我用两招追回130万 上
一个130万“假离婚、真逃债”案的全程实录
接到A姐电话的那个下午,我刚开完一个庭。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奇怪的笃定:“律师,我知道B不还钱,但他前妻B手里,有195万。”我愣了一下。B,一个欠了130万却名下“零财产”的老赖。法院强制执行都找不到一个铜板。他的前妻C,手里怎么会有195万?A姐接着说:“那是他们婚内买的房子,离婚后第5天,C就卖了。195万,全进了她一个人的账户。”我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没钱还”的故事。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局。而A姐,已经被这个局围困多年。第一章:一张“干净”的判决书
A姐和B之间的债务,说起来并不复杂。130万的借款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后来B不还钱,A姐起诉到法院,拿到了胜诉判决。判决书下来那天,A姐还特意去菜市场多买了两个菜,庆祝了一下。她那时候天真地以为:法院都判了,钱还能跑?结果,执行法官一盆冷水浇下来:“B名下,查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全是零。”A姐不信邪:“他怎么可能一分钱没有?他不是在上海有房吗?”法官翻了翻卷宗,语气平淡:“那套房子,离婚给了前妻。跟他没关系了。”筷子,啪嗒掉在地上。她这才明白,她不是在跟一个“没钱”的人打官司。她是在跟一场蓄谋已久的逃亡赛跑。第二章:绝望中的转机
她已经跑了七八家律所,得到的答复都差不多:“债务人名下没财产,你就算打赢了也执行不到。放弃吧。”她几乎就要放弃了。但我听完她的讲述,觉得不对劲。B明明在上海有房,离婚才几天,房子就火速卖掉。这个时间节点,太巧了。巧到不像巧合。“当然能。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有备案,我可以申请调取。”A姐的眼睛,亮了一下。那一晚,我连夜准备好了调查令申请书。第二天一早,我带着材料去了某区民政局。窗口的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律师调取离婚档案?对。十五分钟后,一份加盖了民政局档案章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摆在了我的桌上。我翻开第三页。眼睛一下子定住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婚后购买的位于某区某路某号某室房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某乙,分文不取。我当时就一个感觉:这下,抓到蛇的七寸了。第三章:离婚那天的“默契”
这份离婚协议,让我还原出了2020年夏天的真相。某市某区的民政局门口,两人并肩走进去。外人看来,这不像一对即将分道扬镳的夫妻。没有争吵,没有眼泪,甚至——有一种奇怪的默契。《自愿离婚协议书》上,其他条款写得潦草敷衍。唯独第三条,字字清晰,就是我看到的那句话。签完字,双方甚至松了一口气。他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房子给了老婆,债主总不能去找老婆要吧?我名下干干净净,谁来执行我?出了民政局,C问了一句:“那个……A的钱,真没事?”B点了根烟:“放心,房产都在你名下,法院动不了。”他不知道的是,有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此刻正躺在我的案头上。而这份协议,会成为压垮他们整条防线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第四章:火速卖房,卷走195万
离婚后第5天。C一个人走进了房产中介。她必须快。因为按照计划,房子卖得越快,钱落袋越早,追债的人就越没辙。房屋买卖合同签定。B呢?不仅没拿一分钱,反而在售房过程中,还帮忙跑了几趟银行,结清了剩余贷款。他做得那么自然,好像这房子本来就跟他毫无关系。他不知道,我有一句话等着他:“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