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类国企销售房产是否需要适用32号令?
问 题 :
房地产开发类央企的商品销售界定问题:房地产开发类央企,部分未售楼盘已转投资性房地产,自持租赁经营后,决定销售,是否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国务院国资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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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相关资产列入企业固定资产项下,应依据32号令中有关企业资产转让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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