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办结一起典型的债权人撤销权维权案,全程实操性极强,也给所有被 “执行难” 困扰的债权人提个醒。
委托人持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后,法院查控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财产,案件一度终本。我第一时间判断:对方极可能提前转移了核心资产。
随即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不动产交易信息后查实: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就把名下唯一有执行价值的住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 “白菜价”,转让给自家直系亲属,典型的借亲属关系恶意转移财产、规避履行。
固定证据后,我立即代理委托人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将被执行人与房屋受让的亲属一并列为被告,主张撤销虚假交易、恢复产权登记,并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成本。
在扎实证据与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未等案件开庭审理,便主动向委托人全额履行了所有欠款,委托人债权一次性全部实现。
律师实务提醒
执行终本不等于债权作废,调查令是追查财产转移的关键工具。
诉讼 / 执行阶段,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向近亲属转让财产,不构成善意取得,债权人可依法撤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必要费用,依法可由债务人承担。
遇到 “老赖” 转移财产别慌,用好撤销权,就能把被掏空的责任财产 “追回来”。
执行难问题,请联系王律师。1383717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