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厘清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卖方未提供一份独立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文件,是否构成足以解除合同的根本违约?在深入研究案情和合同条款后,律师制定了清晰的抗辩策略,并代理程宇柯提起了反诉。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围绕“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和“违约性质认定”这两个核心进行陈述: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自认资金出现问题并要求解约,且未按约定支付首期款,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2026年3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合同解除(解除权在守约的卖方);驳回买方赵琦、孙连城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卖方程宇柯不仅无需退还已收取的60万元定金,也无需支付任何赔偿。买方需承担本诉的全部案件受理费。
冠领律师在本案中直击“合同目的实现”和“履约实质”这一核心,用扎实的证据揭露了对方违约的真实原因,不仅彻底驳回了对方的索赔诉求,更保住了60万元定金,成功维护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契约精神。(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